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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重申校内车辆管理要求的通知
日期:2022-05-10 10:47:04 发布人:aqbwc 浏览量:1456
各部门、各学院、各班级:
为努力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和交通秩序,现就加强校内车辆管理的有关要求重申如下:
一、住宿生不得在校内使用电瓶车。走读生不得将电瓶车及通行证借给他人使用。住宿生不得将电瓶车带入校内,不得在校内使用电瓶车。
二、严格执行四个禁止。为确保校园交通安全,所有车辆禁止在禁行区内行驶;禁止在校园内超速行驶;电瓶车禁止在校园内载人行驶;禁止共享车辆(包括汽车、电动自行车、自行车等)进入校园。
三、车主自觉规范停放。电瓶车只能停放在车棚和临时停放点,每侧一排,停放整齐,不得多排停放。汽车一律按方向停放在停车位上。海洋路校区二号宿舍楼后车棚、学海路校区食堂后车棚为教职员工专用车棚,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管理。学生车辆不得停放在教职员工专用车棚内,如若停放,由学生负责一切后果。
四、严肃查处。所有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。即日起,安保处将加强巡查,对车辆违规现象严肃处理,并报学校部门,视情况作出通报、扣除相关部门(学院)安全考核积分、禁止违规车辆进入校园等处理。
请各部门、各学院、各班级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,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规范使用车辆,共同维护校园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。请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宣传配合。
安全保卫处
2022年5月9日